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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就業優先戰略,促進高質量充分就業,健全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通過實施“技能照亮前程”行動,加快形成適應勞動者就業創業需要、服務產業發展、分工合理、培訓有效、監督有力的工作體系,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堅持需求導向統管培訓計劃和項目
(一)摸清真實培訓需求。各級行業主管部門、群團組織,聯合專業服務機構,聚焦“15+N”重點產業鏈、消費新熱點、新質生產力等重點領域,農民工、登記失業人員、大中專畢業生、退役軍人、殘疾人等重點群體,自下而上摸清行業人才、企業用工、勞動者就業培訓需求。各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單位)在年初發布職業培訓需求指導目錄。
(二)分層分類制定計劃。建立省、市級統籌編制工作機制,省級行業主管部門、群團組織負責編制本行業、本領域培訓計劃,指導各市(州)以縣域為單元編制地區培訓計劃,報省、市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統籌平衡后,形成全省年度培訓計劃。年度培訓計劃根據培訓需求、國家要求、資金保障、工作實際等編制,年中動態調整一次。
(三)加強項目設置管理。各級行業主管部門、群團組織根據培訓需求和培訓計劃細化培訓項目,通過本級官方網站等渠道公開發布本級培訓培訓項目。培訓項目發布信息包含培訓人數、培訓時長、職業(工種)、補貼標準、技能評價方向、就業推薦方向等。原則上未公開發布的培訓項目不予補貼,對低效無效的培訓項目要及時移出。
二、堅持效率優先提升培訓供給能力
(四)從嚴優選承訓機構。按照“條件公開、自愿申請”的原則,擇優確定培訓機構開展培訓,屬于政府采購范圍的,應當執行政府采購法律制度規定。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行業主管部門、群團組織確定承訓機構備案條件,完善承訓機構進入退出規則,禁止設置與培訓能力無關的門檻。構建以職業學校、技工院校、(跨)企業培訓中心為主,公共實訓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為支撐,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等多元主體共同參與的承訓體系。
(五)促進供需有效對接。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可會同行業主管部門、專業服務機構,定期公開發布培訓需求清單和培訓資源清單,每年精準向離校未就業畢業生、登記失業人員、農民工、退役軍人、殘疾人等重點群體推送培訓信息不少于3次,定期組織鏈主和鏈屬企業、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培訓機構開展“產訓”供需對接活動。對于需求分散、供給不足的縣域可由省市統籌整合培訓需求和資源。支持勞務輸出地與輸入地聯合舉辦跨區域培訓班。推行“我要培訓”一件事,鼓勵具備條件的地區動態發布培訓機構、評價機構電子地圖。
(六)發揮專業服務機構作用。研究建立激勵機制,支持專業服務機構聚焦“15+N”重點產業鏈和企業用工、群眾就業需要,積極承接培訓項目,提供招聘、咨詢、測評、培訓等“一站式”服務。支持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專業性人才市場等,增設職業技能培訓、評價等功能平臺。
三、緊盯重點環節規范培訓組織實施
(七)精準遴選培訓對象。按照“誰組織、誰遴選、誰負責”的原則,精準遴選有就業和培訓意愿、符合條件的對象參加培訓。企業崗位技能培訓要堅持以提技穩崗增收為導向,重點遴選有穩崗能力、能兌現待遇的企業組織想提升技能的職工參訓。重點群體培訓要堅持以就業為導向,篩選出有就業意愿、培訓意愿并符合條件的人員參加培訓。創業培訓要組織有創業需求的重點群體參加培訓。
(八)分級分類組織實施。省、市、縣分級分類開展培訓。省、市(州)聚焦重點產業鏈和行業急需緊缺技能人才,每年組織示范班不少于100個。市、縣(市、區)推行企業訂單定向班、區縣品牌班、社區公益班,鼓勵舉辦“夜校班”“周末班”“假日班”,提升訓后就業率、合格率。對新職業、新技術、新工藝、重大技術攻關、地區急需緊缺技能崗位和省(市)級示范培訓項目,可采取“揭榜掛帥”方式開展。
(九)提升數字監管能力。堅持“凡補必進、不進不補”原則,所有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全部實行信息化經辦管理,強化開班備案、過程監管、補貼申領、資金撥付等重點環節管控。加強實名制管理,強化人員身份識別、項目篩查比對、遠程實時監管等技術支撐。大力推進部門培訓數據互聯互通,逐步實現全省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數據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集中。
(十)強化承訓機構管理。各地要建立承訓機構目錄并向社會公布,實行動態調整,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民政、市場監管部門,加大對承訓機構監督檢查力度,建立承訓機構“黑白名單”,嚴格執行年度檢查、協議管理等規定。嚴禁承訓機構直接或變相買賣符合補貼條件的生源,違規轉包政府補貼的培訓項目,騙取套取培訓資金等行為。對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十一)調整優化補貼機制。實施以就業增收為導向的差異化培訓補貼政策,各市(州)根據當地培訓成本、急需緊缺程度、培訓效果等因素,制定差異化補貼標準,并向社會公示。建立“基礎補貼+考核補貼”機制,原則上考核補貼不低于補貼總額的20%,各地可結合實際確定具體比例。基礎補貼應重點考核培訓合格率、滿意度;考核補貼應重點考核取證率、就業率、創業率。
(十二)大力開展技能評價。按照“應評盡評、愿評盡評”原則,在培訓結束后,及時組織結業考核或職業技能評價,對考核通過的人員按規定發放證書(含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考核證書、培訓合格證書等)。加強培訓合格證書的管理,統一證書內容式樣。
(十三)加強訓后跟蹤服務。對參加就業技能培訓的學員加強就業服務,各級公共就業服務部門要會同行業主管部門提供就業指導、就業測評、崗位推薦等服務。組織參加崗位技能培訓的學員參加技能評價并取證后,鼓勵引導企業兌現崗位晉升、薪資提升等待遇。對參加創業培訓的學員優化創業服務保障,提供創業政策咨詢、創業指導、資源對接等服務。
四、強化基礎能力和組織保障
(十四)提升培訓基礎能力。鼓勵各地共建共享培訓場地和設施設備,整合企業、學校等資源打造一批“學習型生產線”“學習型生產車間”。培育一批對接市場緊密、行業特色鮮明、師資設備強、服務就業好的培訓機構品牌。鼓勵圍繞“五大省級技能公共品牌”“15+N”重點產業鏈開發培訓資源。允許培訓機構自主選用符合國家標準的教材和教學資源,推薦使用國家基本職業培訓包和國家級職業培訓規劃教材。建設5個省級職業培訓(技工教育)師資培訓中心,有序組織承訓機構師資培訓。
(十五)加強資金統籌保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統籌用好就業創業補助資金、失業保險基金、職業技能提升行動資金,按規定落實職業培訓補貼、技能提升補貼、技能評價補貼、生活(交通)費補貼。行業主管部門、群團組織應從行業發展資金、東西部協作資金、農業相關轉移支付資金、退役安置補助經費、工會專項資金、婦兒專項資金、殘疾人事業發展補助金和就業保障金以及部門相關培訓資金中統籌安排,支持就業重點群體和“高精尖缺”產業行業職業技能培訓。企業要按規定提取職工教育培訓經費,保證60%以上用于一線職工教育和培訓。縣級及以上人民政府可對上述各類資金(失業保險基金除外)進行統籌使用。建立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績效評估機制,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制定全省統一的績效評估指標體系,指導各地各部門定期開展績效評估,評估結果與培訓資金分配掛鉤。
(十六)健全培訓工作格局。按照“人社財政牽頭、部門協同、上下聯動、社會參與”的原則,建立健全培訓工作協調機制。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做好資金統籌、政策制定、計劃編制、項目發布、績效評估、數據匯集,加強培訓資源供給和業務指導,定期調度相關行業、群體和地方培訓工作進展情況;省直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實施重點行業、重點群體職業技能培訓,定期向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報送實施情況。各地可參照省級做法建立完善工作協調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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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四川省財政廳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