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80765299
??掃碼關注
公眾號???
028-86957846
028-86957847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房地產估價行業組織,有關房地產估價機構: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確定財產處置參考價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釋〔2018〕15號)、《人民法院委托評估工作規范》(法辦〔2018〕273號)和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局《關于報送2025年入選人民法院涉執財產處置司法評估機構名單庫推薦名單的函》《關于商請除名及加強行業管理的函》,中國房地產估價師與房地產經紀人學會(以下稱中房學)組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房地產估價行業組織(以下稱省級協會)開展2025年入選人民法院涉執財產處置司法評估機構名單庫(以下稱名單庫)推薦名單工作?,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名單庫入選條件和不予入庫情形
(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房地產估價機構(以下稱估價機構),可以申請入庫:
1.已取得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估價機構備案等級二級及以上,具有8名及以上注冊房地產估價師;
2.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法定代表人和實際控制人信譽良好;
3.內部管理制度和執業質量控制制度健全,能夠較好勝任司法評估業務;
4.接受房地產估價行業組織的自律管理,已為中房學會員。
(二)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估價機構,不得推薦:
1.近5年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2.近5年被最高人民法院除名;
3.近5年因違反資產評估法或者評估行業監督管理辦法被有關部門處罰或者受到房地產估價行業組織嚴重自律懲戒;
4.近3年在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房地產估價行業組織開展的房地產估價報告檢查(抽查)中,存在估價報告不合格情形2次及以上;
5.近3年以惡性壓價等不正當手段招攬業務;
6.收費標準高于或者低于全部申報估價機構平均收費標準10%;
7.申請材料弄虛作假。
二、予以除名的情形
已入選名單庫的估價機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規定從名單庫中除名,5年內不得再推薦入選名單庫:
(一)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二)因違反資產評估法或者評估行業監督管理辦法被有關部門處罰;
(三)已辦理企業注銷登記;
(四)已被市場監管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五)違反房地產估價行業組織自律管理規定,受到嚴重自律懲戒;
(六)無正當理由拒絕進行司法評估;
(七)存在弄虛作假情形;
(八)未按照在中房學報備的收費標準計收評估費用。
三、推薦要求
省級協會應綜合考慮申請估價機構專業勝任能力、司法評估質量、司法評估經驗、注冊房地產估價師人數、信用記錄、職業道德等因素,根據本地司法評估業務市場需求,嚴格把關、擇優推薦一定數量的估價機構,確保評估服務質量和行業良性競爭。
為切實減輕基層負擔,2022年中房學已向最高人民法院推薦的估價機構,無需重新申請,只需核對更新相關信息;如省級協會本次不予推薦的,須說明具體原因。
四、推薦程序
(一)估價機構申請
符合條件的估價機構,請于2025年6月11日前登錄行業管理信息平臺(機構端)(網址:https://ptclient.cirea.org.cn/enterprise/login/gujia)完成申請。其中,2022年中房學已向最高人民法院推薦的估價機構,需通過平臺核對更新并提交有關信息,逾期未提交的,視為放棄入庫資格。
(二)省級協會推薦
省級協會登錄行業管理信息平臺(管理端)(網址:https://pt.cirea.org.cn/index),審核本地區估價機構申請信息,經集體研究或者專家評審確定推薦名單。推薦名單應聽取城市房地產估價行業組織的意見,對有不同意見的,應認真研究后確定。
省級協會請于2025年6月18日前將推薦的估價機構信息匯總表(需注明新增估價機構和已入庫估價機構,見附件1)、除名和退出估價機構匯總表(需注明具體除名和退出原因,見附件2)、現有入庫估價機構信息更新匯總表(見附件3)報中房學(以上材料含電子版)。
(三)中房學組織專家評審
中房學組織專家學者、律師、地方估價行業組織代表、涉執司法評估專業技術評審專家代表、估價機構代表等組成評審專家組,對省級協會推薦的估價機構進行評審,確定2025年入選人民法院涉執財產處置司法評估機構名單庫推薦名單。
五、其他有關要求
(一)做好政策解釋。省級協會應指定專人負責推薦工作,并做好信息傳遞和政策解釋,確保相關要求落實到位。
(二)嚴格紀律要求。相關工作人員、有關專家等在推薦工作中,要嚴格按照標準審核,保持廉潔自律,不得借推薦名義收取任何費用,確保推薦工作公平公正。
在相關工作中如有問題,請與中房學聯系。
聯系人:張茹,010-88565860;程敏敏,010-88565520。
郵 箱:sfpg@cirea.org.cn。
附 件:1.推薦估價機構信息匯總表(附件下載)
2.除名和退出估價機構匯總表(附件下載)
3.現有入庫估價機構信息更新匯總表(附件下載)
中國房地產估價師與房地產經紀人學會
2025年6月6日